通知公告

优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外交通安全管理,有效疏导校内外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安全通行,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关于交通安全工作部署,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外交通安全管理

1. 宫北路禁止机动车占道违停,桥西交警八中队常态化对宫北路和尹泰路违停车辆进行驱离或贴单处罚。

2. 社会实践外出接送学生大巴车辆,各单位请提前一日向安全工作处报备大巴车数量,由安全工作处统一安排停车地点,非报备大巴车禁止在宫北路两侧和学校各门禁场地停放。

3. 学校正门两侧东、西各20米,马路对面禁止停放共享单车。请将共享单车停放到正门东20米外(70路公交站牌东侧),正门西20米外宫北路南侧。

4. 学校生活区门(东门)两侧东、西各50米,马路对面禁止停放共享单车。请将共享单车停放到学校生活区门(东门)50米外宫北路南侧,请通知到全体学生知悉并引导学生规范停放。

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

(一)机动车管理

1. 校园车辆识别系统定期清除备案不完善车辆信息、一人多车信息、不符合系统规范信息等,执行教工一人一车备案规定,无备案车辆出入校出示工牌人工查验通行。

2. 外聘教师车辆信息由聘用单位办公室统一报送,并备注外聘教师,根据聘用时间填写车辆备案有效起始及结束日期,统一录入车辆自动识别系统。无录入系统的外聘教师车辆持外聘教师工牌出入门禁。

3. 离职教工(含外聘教师和解约合作单位人员)车辆由隶属单位书面通知安全工作部及时删除本人车辆识别信息。

4. 外埠访客、合作企业、对公业务车辆不纳入系统信息录入,执行报备入校程序。

5. 校园通行车辆严格执行我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全区域禁止鸣笛,限速20KM/小时,禁止校园穿行,按序规范停放车辆。后勤保障、应急救援、公安和消防车辆依据业务范围通行。

6. 生活区门(东门)仅限生活保障车辆通行,教工车辆统一由学校正门和西门出入。

7. 对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机动车,安全工作处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劝诫并备案,多次违规车辆禁止进入校区,并纳入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系统黑名单。

(二)非机动车管理

1. 教学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有序,遇有停车位满员状态,请选择就近其它停车场停放,禁止非停车区域停车。

2. 严禁电动车进入校舍楼宇,禁止飞线充电和室内充电。

3. 安全工作处每天不间断进行巡逻巡查,对发现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沟通,要求立即将车辆停放至规定区域,对不能联系到车主及车主拒不移动的车辆进行强制清理,移至学校正门东侧非机动车停车场,并进行锁车。对不能移动车辆,采取就地锁车处理。

4. 对无牌电动车,学生需辅导员登记后方可取车,并按时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对多次违规处置车辆,安全工作处将违规车辆信息通报隶属单位。

安全工作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