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的通知


近日,关于我省在校学生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情况的通报,发现部分地方和学校的学生被骗或参与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问题十分严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举一反三、持续深入地开展防范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进一步保障学生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提高反诈意识、开展反诈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工作责任感,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努力建设无诈校园。

二、加强宣传教育

结合《河北省“创建无诈校园护航青春成长”开学季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大力开展反诈宣传月系列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反诈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围绕金融安全知识、网络安全知识、电信网络诈骗常见类型和手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在学校大门、教学楼、餐厅、学生宿舍、体育场(馆)等重点位置布置反诈宣传标语、海报,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要进一步加强被骗师生心理疏导教育,坚持发现即介入,严防师生个人极端事件发生。

三、用好教育惩戒

将涉诈违法犯罪行为列入校规校纪,对学生及教职工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或参与出租、出售、出借电话卡、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引流支持、洗钱、掩饰隐瞒违法所得等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关联犯罪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在年度评优评先、入党政审、参选学生干部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要会同属地公安机关建立发案补课宣讲制度,每发生涉诈案件,邀请社区民警或驻校民警对被骗师生所在的院系、班级及时进行跟进补课,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


安全工作处

2024年9月30日